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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机构职能

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劳动工资、保险、档案管理、因公出国出境政审工作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辖委社团组织管理;负责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